【文/观察者网 熊超然】8月3日,在为香港的英国海外公民护照(BNO)持有者提供入籍通道后,英国政府又更新了部分签证条款。其中,英国“开出条件”,要求在签证生效前,BNO护照持有者及其近亲须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入境。
对此,不少港媒直言“果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”,“东网”、《巴士的报》4日就认为,这一更新的条款事实上彻底堵死了港人曾经惯用的“太空人移民”(指在英国和香港两地来回往来)途径。
港媒“东网”报道截图
自香港国安法于6月30日生效并实施以来,英国政府不断对香港事务“指手画脚”,在护照问题上搞政治操弄。
就在上个月,英国政府刚刚宣布,将从明年1月起推出名为“香港英国国民(海外)签证”的特别签证,向BNO护照持有者及其近亲提供入籍途径。BNO持有者赴英国居住最多5年,之后可申请定居,再居住12个月后可申请入籍。
此外,按照英国签证及移民的有关规定,申请人自入境英国后,每12个月内离开英国的时间不得多于180天。
而据英国政府官网显示,英国内政部8月3日更新了其中的部分签证条款,条款规定,在签证生效前,BNO护照持有者及其近亲须以家庭为单位一同入境英国。
这也就意味着,BNO护照持有者将无法把子女、配偶等人送到英国获得签证和国籍,自己则留在香港工作,等到亲属获得国籍后再以“亲友投靠”的方式获得国籍。
英国内政部8月3日更新规定:“香港英国国民(海外)签证”生效前,BNO护照持有者及其近亲须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入境 截图自英国政府官网
不少港媒更习惯将这种方法称之为“太空人移民”,并称曾经在港人中惯常使用的“太空人移民”途径将不再奏效。
港媒《巴士的报》4日报道,所谓“太空人移民”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常见,当时不少持有BNO护照的家长先将子女送往英国求学,以获取当地居留权,而他们则留在香港工作赚钱,香港英国两地走;又或者是夫妇二人中,一人在英国先生活,另一人则留在香港。
《巴士的报》据此进一步指出,若BNO护照持有者的子女在1997年以后出生,则必须全家同时申请特别签证并入境英国才行,也就是说“太空人移民”将不再适用。
港媒《香港经济日报》上月曾在一篇报道中算过一笔账:港人一家四口持BNO护照居住在英国,6年的开支至少485万港元,这并非人人都能负担得起;而就算6年以后,也没有人能保证申请加入英籍必定获准。
英国政府出台“香港英国国民(海外)签证”是在粗暴干预香港事务,我国驻英国使馆发言人7月23日驳斥说,中英曾就英国国民(海外)护照问题互换备忘录,英方在备忘录中明确承诺不给予持有BNO护照的香港中国公民在英居留权。英方不顾中方强烈反对和一再交涉,为有关人员在英居留和入籍提供路径,严重违背自身承诺,严重干涉中国内政,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,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,并将做出有力回应。
7月23日,我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例行记者会上也表示,由于英方违反承诺在先,中方将考虑不承认英国国民(海外)护照作为有效旅行证件,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