拒签国家:加拿大
拒签类型:旅游
拒签次数:1次
案例背景:
李小姐,(户籍福建,现居上海)希望同自己妹妹一同去加拿大旅游,于16年7月递交了签证被拒签
欧臣案例分析:
李小姐13年刚于澳大利亚某大学毕业回国开始工作,其妹妹也正在澳洲求学,此次希望申请去加拿大一同旅游并进行购物。李小姐当时委托一家公司办理其签证,其委托公司要求提供的材料仅为李小姐的个人信息及资金。经过专业分析,李小姐的出境记录良好且已获香港居留权,且李小姐的父亲资金情况非常良好,控股运营大型企业。针对此情况,我们要求提供了其父亲公司的运营情况及重组资金证明,且完善了个人家庭信息,于16年12月重新申请且顺利的拿到了加拿大签证。